一、保险
纯粹风险对社会而言是一种绝对损失;相反,一些投机风险在导致损失的同时却可能给其他团体带来利益。例如,价格的上涨会给买方带来损失,但同时给卖方带来收益。公司和个人可通过购买保险来降低纯粹风险,但投机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购买保险来降低。保险公司就是专门从事纯粹风险的度量和分担工作的实体。保险就是以确定的费用代替不确定的损失
1.1 风险
1.1.1 风险管理的目标
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降低到主体能够承受的水平。或者说:风险成本最小化。
1.1.2 风险三要素
-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条件,是损失发生的潜在原因)
- 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 损失(指价值的消灭或减少)
1.1.3 风险管理技术(方法)
- 风险回避
- 风险控制(防损与减损、审计与内部控制)
- 风险融资
- 风险自留:自己备钱承担风险
- 风险转移:
- 公司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风险转移给了公司
- 合同安排:买卖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 委托保管:保管人承担存货风险
- 担保合同: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等
- 套期保值:管理价格风险,降低了风险,也放弃了收益
- 购买保险:管理纯粹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1.2 保险
1.2.1 保险分类
- 按保险标的:财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寿险
- 按政策: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
- 是否以赢利为目标:社会保险、商业保险
- 按转嫁风险方式:原保险、再保险
- 按保障对象:个险、团险
- 按实施方式:自愿保险、法定保险
1.2.2 保险基本概念
- 保险人:亦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中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 被保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
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
- 投保单: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
- 保险凭证: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
- 暂保单: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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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单: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 险种:保险产品
- 险类:同一种类险种的集合
- 基本险:也称“主险”。单独可以承保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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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条款。
- 联保:公司内其他部门联合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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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保:两个不同的公司联合承保。
-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表现,是投保时给保险标的确定的金额,又是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依据和承担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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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对于健康保险,特别是其中的医疗费用保险,为了避免保险人在处理赔款时费用过大,通常健康保险单通过规定一些条款,来达到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费用共担的目的。免赔额条款是其中的一种,即规定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 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 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价值
- 保险期限:生效到终止
- 保险费(保费)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付的最大限额
- 保险费率:单位保额(寿险为每千元,财险为每百元)的保费。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
1.3 非车险
- 非车险包含的险种范围
- 船货险:Y(货运险)、C(船舶险)
- 农险:H(种植险)、M(林木险)、I(养殖险)
- 意外健康险:E(意外险)、W(健康险)
- 责任信用保证保险:Z(责任险)、B(保证保险类)、X(信用保险类)
- 企业家财工程险:Q(企业保险)、J(家财险)、G(工程险)
- 特险:A(航空)、O(石油)、K(航天)、N(核能)
1.4 车险
- 车险名词
- 标的:车辆
- 险类:例如 车险、个险、健康险、意外险等等
- 险种:例如 对于车险划分,主要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 险别:例如 对于车险中的商业险来划分主要有车损、三者、盗抢等等
- 保险区间:对于车险中,保险区间是指,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对于车辆从什么时候起保开始,到什么时候时间截至。
- 倒签单:以当前日期为标准,如果保险区间中的保单起期在当前日期之前,就属于倒签。
- 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买车时候购买的价格是多少,这里通常包括含税和不含税部分
- 车辆实际价值:是指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折损,按照一定的年限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损之后的价格
- 车辆保险:车船税: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交强险: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强制性);机动车商业险:是由经国家批准的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一项险种(可自由选择)。
- 交强险保险金额
-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车险的单证
- 商业险单证:特别约定、投保单、浮动告知单、保单、发票
- 交强险单证:特别约定、投保单、浮动告知单、保单、发票、保险标志
1.5 人身保险
1.5.1 人身保险的分类
- 按实施方式来划分
- 法定保险:强制保险
- 自愿保险:对双方平等自愿
- 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划分
- 人寿保险: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保险
- 年金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 按承保方式划分
- 个人保险:只是为一个人提供保险保障
- 团体保险:为某一团体的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提供保障
- 按保险期限划分
- 长期业务: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 一年期业务:主要是意外伤害保险
- 短期业务:一般是只保一次航程或一次旅程
- 按有无分红划分
- 分红保险:既获得保险保障,又获得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
- 不分红保险:只获得保险保障
- 按被保险人是否要体检
- 验体保险
- 免验体保险
1.5.2 等待期
商业保险的等待期,也称为免责期或观察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时期。等待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自己有疾病而选择投保,或者为了规避某些风险。不同保险产品的等待期。
- 重疾险:等待期一般为90天到180天。
- 医疗险:等待期一般为30天到90天。
- 意外险:通常没有等待期,保单生效即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