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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险一金

〇、待办

  • 个人养老金
  • 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查询

一、社保

1.1 社保的概念

社保的全称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失去劳动能力、暂时失业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特点:属于强制性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1.2 社保的内容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

1.3 社保的类型

1.3.1 社保类型细分

  • 城乡居民社保
    • 农村社保(农村养老、新农合)
    • 城镇居民社保(城镇居民养老、居民医保)
  • 城镇职工社保
    • 职工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

1.3.2 社保类型合并

  • 1.3.2.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并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1.3.2.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1.3.3 合并后社保类型

  • 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城镇职工社保
    • 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1.4 社保间的区别

1.4.1 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的区别

两者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区别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两者不能同时缴纳,也就是说,如果你交职工社保就不能交居民社保,交居民社保就不能叫职工社保。当然,如果资金充足的话,还是交职工社保好,因为60岁之后我们才能拿到更多的养老金。

  • 内容不同

    居民社保:有两项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社保:主要有五项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 组成不同

    居民社保:费用全由自己负责,2018年缴费为220元,其中120归为社会统筹,100放入个人账户。
    职工社保:总的缴纳费用由自己和单位承担,由自己缴纳8%存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12%归为社会统筹,60随后,作为退休职工,可以拿到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过渡性养老金。

1.4.2 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区别

  • 缴费的限制不同:公司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国家强制规定公司和员工需要参与社保。而灵活就业者是以个人为名义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者的下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需要列入缴纳范畴,只需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
  • 承担的费用不同: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个人社保的成本要比职工缴纳个人社保承担的费用要大一些。公司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时费用是由公司和个人一同承担,个人需要缴纳8%的比例,其他的20%由公司来承担,而灵活就业者就要个人承担20%的比例;
  • 享有待遇不同:公司员工一般男性达到60岁,女性达到50岁,女性干部达到55岁就能提出退休申请,而灵活就业者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男性达到60岁,女性达到55岁才能提出退休申请;
  • 险种的待遇不同:公司职工除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之外也有别的三种保险待遇。而灵活就业人员仅能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

1.5 社保的转移和接续

1.5.1 办理转移的情况

  • 1.5.1.1 涉及社保类型

我们常说的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失业保险的转移主要是指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进行的跨省转移。所以,涉及到异地转移的社保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 1.5.1.2 涉及统筹区

  • 同省同市不同地不需要转移。
  • 同省不同市得参考本省是否实现省级统筹,实现的可以不转。
  • 异省需要转移。
  • 1.5.1.3 涉及年龄限制

社保的异地转移通常对参保人有年龄限制,一般会要求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才能转入,如超过这个年龄,就很难再异地转入了。这一政策视不同地区政策而定,具体可以拨打当地12333详询当地社保局。

1.5.2 社保关系转移

  • 1.5.2.1 居民转居民

  • 未领取养老金,户口迁移,但仍在同一区县的,社保无需转移
  • 未领取养老金,户口迁移,不在原区县的,社保需要转移,只要带上社保卡和户口本到转入当地的乡镇(街道)事务所、县社保局提出转入申请就行
  • 已领取养老金,户口迁移,不在原区县的,社保无需转移
  • 1.5.2.2 居民转职工

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也不折算。

  • 1.5.2.3 职工转居民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转移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转移统筹基金。

  • 1.5.2.4 职工转职工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分为“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两种类型。一般账户就是我们通常缴纳的账户。临时账户是50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所建立的社保账户。临时账户只起到一个过渡作用,并不具备退休的条件。“临时账户”人员想要满足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将户籍迁入新就业参保地,从户籍迁入的次月开始,就能申请将新就业参保地所建立的“临时账户”调整为“一般账户”,然后依据规定领取养老金。

所以男性一定要在50岁之前,女性定要在40岁之前去办理转移,因为一旦超过了这两个年龄,你在新的参保地就只能去交临时社保了,不能在新参保地退休。

可以累计年限,个人账户部分8%会全部转移,统筹基金部分会转移缴纳基数的12%,也就是缴纳部分的60%。

Q:如何决定社保关系是否转移?

A:社保到底要不要转移,做决定前,先问自己以下三个问题:

  • 未来还会不会回工作地工作?
  • 是否临近退休年龄,需要开始办理退休手续了?
  • 新单位或就业地有没有要求必须转移社保?

如果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无硬性规定必须转移社保;您也暂不能确定未来是否会回工作地工作;未临近退休年龄(不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建议您先不要转,把社会保险暂时留置在工作地。

如果您决定辞职回老家/其他城市,且不再考虑回工作地参加工作,不会在工作地办理退休,那么您可以进行社保关系转移。

  • 1.5.2.5 灵活转职工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并将积累以前具体缴费期限。灵活就业个人所参加的养老保险,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而我们企业单位所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二者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区别,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那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可以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企业单位来继续参保,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有灵活就业的社保转移,成为了企业单位的社保。

  • 1.5.2.6 职工转灵活
  1. 职工最先需要按照规定与公司消除或是停止劳务关系;
  2. 随后需要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分去申请社保登记;
  3. 再由个人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4. 最终审批通过的,给予登记备案。

以前具体缴费期限可以累计。

1.6 社保的断缴和补缴

1.6.1 社保补缴的类型

  • 单位申报月报补缴

    用人单位因未按时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导致单位整体欠费,需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整体还欠。

  •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

    • 漏月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漏缴(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须及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 基数差补缴: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须及时为职工办理基数差补缴手续。
    • 社平差补缴:由于社平基数发布时间晚于社保年度基数调整月,导致用人单位只能按参保人员原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当参保人员原缴费基数低于新发布的社平最低下限时,系统会自动生成社平基数差补缴记录,参保单位须及时办理职工社平差补缴。

1.6.2 社保的补缴

在职期间,因用人单位漏缴、错缴等原因导致职工社保断缴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资料向人社部门提出补缴申请,然后通过用人单位补缴。如果是因为离职、换工作等个人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个人是无法办理补缴的。

1.6.3 社保断缴的影响

  • 对公积金的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连续缴满6个月(或者12个月),一旦中断,也就意味着接下来半年(或者1年)肯定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 对生育报销的影响:对女性来说,享受生育报销和津贴的前提条件是连续缴满6个月(或者12个月),一旦中断,生育保险的福利也没有了;
  • 对买房落户、买车拍牌的影响:1、对在大城市生活的人来说,买房、车牌摇号竞价、落户、小孩上学、旅游签证、甚至包括公务员报考等等公共事务的资格均和社保挂钩,有些甚至要求连续5年以上,你社保一旦中断,也就意味着5年的时间成本白白流失;
    2、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是申报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期间断缴可补缴但补缴记录超出5个月没有申报资格;
    3、非京籍人员申请北京小客车摇号,对社保的要求是:近5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也即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如果不补缴,就会影响摇号。
  • 对医保报销的影响:按规定,医保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报销政策,缴纳医保的次月起,就可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断缴当月或次月,社保卡就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但里面的余额还是可以使用的。
  • 对养老金的影响:国家规定至少缴满15年,退休之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如果中间有断缴的,断缴时间不能计入缴费年限,只有员工足额补齐所欠保费和利息之后,才开始继续计算缴费年限。

1.7 一些问题

1.7.1 离职没找到工作,社保怎么办

如果已经离职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接续社保该怎么办,可以及时到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这样也能让自己的社保不间断。但是无法缴纳公积金,外地户口无法自己缴纳社保,但可以通过无忧保缴纳五险一金。

1.7.2 换工作如何避免社保断缴

一般来说,一家公司一般都是在每月15号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如果要辞职,也要等到当月15号以后,等公司交完这个月的社保,然后在下个月的15号前找到工作。这样下家公司就会把下个月的社保也给你缴上,就不会出现断缴。

二、养老保险

2.1 养老保险类型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2.1 参保

  • 2.2.1.1 参保登记

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属乡(镇)、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领取手续。

  • 2.2.1.2 参保条件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异地缴纳,但是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本人不能个人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

2.2.2 缴费

  • 2.2.2.1 缴费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11月25日前,当年缴纳保费人员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往年欠费的不享受。每月25日前可办理当年缴费和补缴往年保险费业务,年度截止收费期通常为本年度的11月25日。

  • 2.2.2.2 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以通过税务局营业厅进行保费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进行缴费。

  • 2.2.2.3 缴费档次

Z2019起 :已经缴费的年度,是不能变更缴费档次的;应缴未缴年度可选择当年的任一缴费档次进行补缴;新参保年度可选择任一缴费档次缴纳,个人多缴纳政府多补助。2019年起,我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按年缴费。

  • 2.2.2.4 补缴

凡45周岁以上男性和40周岁以上的女性,均可参与行养老保险补缴,缴费次月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时间截至到每年的12月31日。大多数地方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是每年的6月31日之前,如果参保人错过了缴费时间,可以及时进行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时间截至日期是每年的12月31日,如果12月31日之前没有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是断交了一年。

  • 情况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例如:2011年7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城镇户籍的王大爷65周岁,可以不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情况2:当地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的档次不得超过当年制度实施时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例如:2009年12月新农保制度试点时,农业户籍的李大爷53周岁,应连续7年缴费至满60周岁时,下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比如某参保人选择的缴费基数是每年200年,补贴35年,他在2020年及时交了可以按200元+35元计入个人账户,但是2021年断交了,如果2022年补交2021年度应交的200元,则只能按照200元计入个人账户,就没有35元补贴。

  • 情况3: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15年及以上才能领取养老金。

    例如:2012年7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启动时。张大姐42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到年满60周岁时,下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2.3 补贴

  • 2.2.3.1 特殊人群补贴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致贫返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政府继续按100元/年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对多重身份的,只按一种身份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不再享受政府代缴100元的优惠政策,但仍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对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次月起按月计发待遇。

  • 2.2.3.2 政府补贴

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的,缴费每提高一个档次,政府补贴增加15元,其中:300元档次补贴45元、500元档次补贴60元、1000元档次补贴75元、3000元档次补贴90元、5000元档次补贴105元、8000元档次补贴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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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3.3 基础养老金的倾斜指标

在待遇计发上,我市各县区向下列人员适当予以倾斜:① 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用于计算年限基础养老金。② 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就可以领取高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周岁待遇领取人员的高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1元,75-81周岁的高龄基础养老金是2元,8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基础养老金是3元,上述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 2.2.3.4 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按照死者生前应发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未达到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按其缴费年限计算,每缴费一年计发1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另,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一并结清。

2.2.5 资格认证

社保经办机构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必须认证两次,上半年1至4月一次,下半年7到10月一次。如未按规定时间认证,则进行待遇暂停发放,待下次认证后再予以补发。可以通过“人社手机APP”软件进行认证。确实无法通过“人社手机APP”软件认证的,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指定认证场所进行认证。

2.2.6 养老待遇

  • 2.2.6.1 基础养老金

Z2019起2020-07-01起:113元
**Z2019起
2022-07-01起**:118元

  • 2.2.6.2 计算办法

月领取养老金 =(个人缴费总额 + 政府补贴总额 + 利息)÷ 139 + 基础养老金 + 年限基础养老金 + 高龄基础养老金。

2.2.7 领取政策

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各旗县区试点启动之日)时,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因个人原因造成未领取待遇的,自按规定申请的次月领取养老金。

2.2.8 缴费记录查询

2019年之后的可以在公众号菜单“社保服务→缴纳社保费→城乡居民社保费”的【缴费记录查询】中查询,之前年份的可能需要到社保部门进行查询。

2.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3.1 参保

按照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来说,不管是企业职工,还是城镇居民,亦或是城乡居民都是可以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并没有设置参保门槛。也就是说,只要个人或者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足够,即使你不参加工作,也同样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目前想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通过两个方式参加:

第一,通过参加工作的方式,由企业为职工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般来说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缴费比例的20%,而个人只需要承担缴费比例的8%。

第二,不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城乡居民,亦或是农民,甚至是无业游民,只要个人经济承受能力足够,都是可以通过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缴费比例一般是20%。

2.3.2 缴费

  • 2.3.2.1 缴费时间

每月1-10日

  • 2.3.2.2 缴费基数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定的,上限为300%,下限为60%。如果大家的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就按60%为缴费基数来进行缴纳;如果高于300%的,就按照300%来进行缴纳;如果在60%-300%之间的,就按照实际数值来进行缴纳。

  • 2.3.2.3 缴存比例

一般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都是以职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来作为缴费基数,总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需要承担20%,个人只需承担8%;单位缴纳的20%全部划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2.3.2.4 补缴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断交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工作单位为我们将所欠缴的费用进行补缴。若用人单位不予补交,那么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或社保局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补交职工养老保险。如果我们已经没有工作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自由就业的方式进行补缴,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就可以了。

Q:补缴算连续记录吗?

A:看城市政策具体要求,北京摇号补缴算连续记录,积分落户补缴不超过5个月且没有断缴记录,就算连续。

Q: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可以不交吗?

A: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 2.3.2.5 断缴

养老保险断交两个月对于用户的影响不大。养老保险规定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短短两个月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一些要求社保连续缴费来进行落户的城市来说,断交2个月,可能就会导致个人的落户时间被推迟。

2.3.3 养老待遇

  • 2.3.3.1 计发月数

在不同年龄办理退休,计发月数也是不同的,比如咱们常见的50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95个月;55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70个月;60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39个月。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需要延迟退休,或者是提前办理退休的情况下,比如45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就为216个月;62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就为125个月了。

在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低,反之,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越高,那两者是成反比关系的,而退休年龄也和计发月数成反比关系,退休年龄越小,计发月数也就越高,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就会越低。

Q:按计发月数领完后养老金会减少吗?

A:虽然个人账户余额没有了,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是会照常发放的,只不过这部分金额转为统筹账户支付了,而养老金也并不会减少。

  • 2.3.3.2 计算办法

北京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 = 月基础养老金 +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 月过渡性养老金 + 月调节金
(1)月基础养老金 = (本市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的余额 ÷ 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3)月过渡性养老金 = 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本人视同缴费年限 × 1.2%
(4)月调节金计发标准: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者,每月每人发给15元
(5)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建立个人账户当年至退休上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加工作时间到建立个人账户前符合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
  •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从建立个人账户起至退休时的缴费年限。
  • 全部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实际计算中要将缴费年限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

1996年1月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工资构成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
1996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工资构成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 基础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 + 调节金(建账前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者有15元)

例如:李某07到11年,每年养老保险的个人实际缴费基数和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分别假设为,07年3000和3500,08年3200和4000,09年3500和4200,10年3600和4200,11年3800和4500,12年年初开始,李某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而11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4500元,他退休年龄为60岁,当时个人账户总储值为50000元,缴纳年度一共为15年。

  1. 计算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那么李某07到11年这5年时间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应该这么计算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 (07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07年社会平均工资 + 08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08年社会平均工资 + 09年··· + 11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11年社会平均工资) ÷ 5 = (3000/3500 + 3200/4000 + 3500/4200 + 3600/4200 + 3800/4500) ÷ 5 = 0.838
  2. 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4500 × 0.838 = 3771
  3. 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 (4500 + 3771) ÷ 2 × 15 × 1% = 620元

2.3.4 领取政策

  • 2.3.4.1 退休政策

  • 正常退休
    • 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 因病提前退休(职)
    • 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 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目前政策,养老最低需交够15年。如果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规定退休后是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三种方法解决:

  1. 办理延迟退休,但是退休延迟时间不能超过5年,继续缴纳社保至缴费满15年,而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 将社保转为新农合。
  3. 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
  • 2.3.4.2 退休地政策

在多地参加社保,哪个地区交够10年,在哪领退休金。各个地方都不满10年,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如果多地分别满10年,在最后缴纳满10年的工作地领取。

  • 如果参保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一样的话就可以在当地领取。
    举个例子:退休之前虽然换过不同单位,但你一直在北京工作,又是北京户籍,就可以在北京领取。
  • 如果参保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的话,那么就在缴纳满十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举个例子:你是上海户籍,在上海缴纳了5年,又在北京缴纳了11年,那么就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 如果有多个地方都缴纳满十年了,那么就在最后缴纳满十年的工作地领取。
    举个例子:你是山东户籍,北京交了1年,上海交了4年,杭州交了10年,武汉交了10年。最后十年是在武汉缴费,那就可以在武汉领取养老金。
  • 如果多地工作都不满十年的话,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的资金就要转到你的户籍地,在户籍地领取。
    举个例子:你是北京户籍,北京交了5年,上海交了8年,杭州交了9年,那么最后是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 2.3.4.3 在北京退休的条件

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满足4个条件:

  • 第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第二,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十五年。
  • 第三,累计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十年。
  • 第四,4050前在京参保(女40周岁,男50岁简称“4050”)。
  • 第五,退休当月必须在京正常缴费。

2.3.5 缴费记录查询

2.3.6 转移和接续

  • 2.3.6.1 转移步骤
  1.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次登录用户需先按操作提示完成【注册】,再点击【养老保险】进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2. 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后系统会弹出“身份验证”页面,请根据提示【点击进入】;
  3. 请按照提示选择任一问题进行验证,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
  4. 认证成功后,点击【确定】;
  5. 进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移申请”页面,依次选填“本人基本信息”及“转移信息”;
  6. 点击【添加转出地】后正确选填转出地信息,保存后提交转移申请;
  7. 申请信息的确定和提交;
  8. 接收短信提示及反馈意见。
  • 2.3.6.2 基金的转移

(1)单位缴费部分(统筹基金)

  • 账户类别为“一般账户”的转移人员其统筹基金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的12%的总和计算转移。
  • 账户类别为“临时账户”的转移人员,实际缴费比例高于12%的,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转移金额;低于12%的,按12%计算。

(2)个人缴费部分

按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其中:

  • 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
  •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含本息,下同)转移;
  •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转移。

2.4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4.1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

分为统账结合和只有统筹账户两种模式。

统账结合的模式,即既有统筹基金账户,也建立了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一般为8%左右。其中计入统筹基金账户的比例为6%,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2%,这个比例和在岗职工是一样的,其中根据本人的年龄结构,计入统筹账户的部分还要返还一定的比例到个人账户。返还到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每月返还到社保卡的钱,可以凭本人的社保卡到药店去买药,去医院的门诊看病或是用于支付住院费用中个人需要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

如果只有统筹账户的模式,缴费基数还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是缴费比例只有4或是5%左右,只建立了统筹基金账户,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应当返还的部分就不返还了,只有在住院时才能报销医疗费用,没有门诊费用。很多地方把建立个人账户分为两档缴费,即高档缴费就是建立了个人账户的,低档缴费就是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凡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都会累计计算,今后随着本人的流动,医疗保险关系也会随之进行转移。

2.4.2 参保

在平时办理的医疗保险种类中并没有灵活就业医保的概念,很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保,其实就是职工医疗保险,只不过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一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Q:参加灵活就业养老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A:我们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是可以选择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是可以同步参保,当然也是可以单独参保,有一部分群体在选择参加灵活就业社保的过程中是同步参保的,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都进行了参保,那么最终自己能够享受到的待遇,当然是可以享受职工医保的报销,同时也可以享受职工养老金的待遇。

但如果说你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仅仅只是单独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无法享受职工医保的报销,但是有些人又想让自己拥有一份医疗保险,那么是可以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也就是说,你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问题,单独去享受居民医保的报销,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Q: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A: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地参加社保。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部分地区适当的放宽了限制,如果在该地长期居住并拥有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的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申请参加职工社保。

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地参保的,要按照规定在当地办理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就业证,在所就业地的街道社保服务机构办理缴费登记,选择缴费档次和缴费方式,也就可以正常缴纳社保了。

2.4.3 缴费

  • 2.4.3.1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每月10-17日、19-25日的工作日按照《关于明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的通告》的规定:

  1. 自2021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每月8日、18日(以下简称扣款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每月10-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以下简称查缴日),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2. 每月扣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扣款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时,当天不能进行银行查询缴费。
  3.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除1月略有调整外,其他月份仍遵循以上原则进行缴费。

2.4.4 补贴

  • 2.4.4.1 4050社保补贴

4050社保补贴,一般指的就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目前很多地区都有。“4050人员”是国家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种称呼,在部分地区,女性年满40岁,男性年满50岁,如果是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话,那么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职工社保通常是可以申请社保缴费补贴的。有些地区可能是4045、4555、4757、4959人员,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各地是要求持有缴费凭证申请补贴,也就是先缴费后补贴的形式。除了大龄失业人员以外,其他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通常也可以申领这项补贴。总的来说,想要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通过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证(各地标准不一样),一般可以咨询所在街道;
  2.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 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如果是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无法领取4050补贴的。

一般来说,4050补贴可以申请三年,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也有地方可以发放五年至退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比如每月费用为1000元,补贴666元;有的地方则是定额补贴,比如给予每个月600元的社保补贴。可以在2月-4月,到户口所在地进行申请咨询。

另外,在很多地区,除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以外,还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领取补贴。

Q:农村户口可以领4050社保补贴吗?

A:据了解,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取消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户口限制,也就是说,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与职工社保缴纳的农村朋友们,如果符合当地规定条件,那么也是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比如,有些地区规定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各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领条件、补贴标准、时间、流程可能都不太一样,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4.5 领取政策

  • 2.4.5.1 领取条件

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采用的是地市级城市统筹,所以即使在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各个地市的规定也是不统一的。对于缴费年限的计算,有的地方是累计缴费男性达到30年,女性累计达到25年,但有的地方还规定有附加条件,必须要在当地实际缴费达到10年,退休后才能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具体你在哪个城市办理退休,需要按照当地城市的规定来执行。

2.4.6 转移接续

开始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后来又到企业去上班,由用人单位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如果是在一个医疗保险的统筹区内(即同一个城市的范围之内),那医疗保险关系这是不用转移的,可以直接由用人单位通过你原来的缴费账户直接缴费,只要中间的缴费时间是连续的,这可以计算为连续缴费年限;如果中间有断交的情况,属于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属于异地缴纳的,比如你原来是在四川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后来到广东去工作并由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这就需要将在四川缴纳的医疗保险转入广东,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2.5 个人养老金

2.5.1 个人养老金定义

个人养老金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五险一金里强制缴纳。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又称补充养老保险,为企业各自实施。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养老金,为个人缴纳,自愿参加。

个人养老资金账户是一个有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的资金账户,是咱们国家专门鼓励个人用来长期累积养老资金的账户!

三、医疗保险

3.1 医保的类型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保障内容是有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普通门诊,所以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都要高于新农合。另外新农合的门诊待遇要高于城镇居民医保。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2 医保个人账户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将实行个人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已取消个人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即已计入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的资金)仍可随时自由支取。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只能在就医、购药等规定范围定向使用。

Q: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药店买药吗?

A: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可以在药店买药,因为城乡居民保险没有个人账户,其统筹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门诊、住院费用。

3.3 异地就医

3.3.1 异地就医备案

  • 3.3.1.1 报销原则

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

  • 3.3.1.2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一般来说,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12个月。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各地政策并不统一,因此在备案前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详细了解。

在外地出差时急诊住院,来不及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针对这种情况大部分省市要求住院三日内办理好备案,也有部分省市以住院时间为备案有效期,只要出院前完成备案即可。若是未办理备案直接在异地就医,医保经办机构可以不予报销,不过部分参保地也支持报销,但有降低报销比例的可能。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参保地的医保异地备案政策而定,可拨打参保地医保中心的电话咨询。

  • 3.3.1.3 取消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2023-02-10起)

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2023年2月6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通知明确,自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河北省参保群众在京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3.3.2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

  1. 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 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 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3.3.3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1. 先备案: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 选定点: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 持卡就医。

3.4 医保待遇

3.4.1 医保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
    住院费用凡是在医保范围内的,报销70%以上。(异地住院前需要先进行备案,使用社保卡办理住院)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需先到医保、医院认定后方可报销
  • 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
    需先到医保、医院认定后方可报销
  • 大病报销
    超过大病起付线可以报销最低60%以上。 (各地市起付线、报销分段及比例都不一样,具体咨询所在地医保部门即可)

3.4.2 药品分类及报销比例

药品分甲乙丙类:

  • 甲类100%报销
  • 乙类丙类各地略有不同,但都是报销一定比例
  • 丙类是自费,不报销

3.4.3 起付线

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与门诊全年累计计算免赔额不一样的是,住院报销的免赔额是每次都要计算的,超过免赔额才能报销。

3.5 医保制度延伸

3.5.1 大病医疗

医保的“二次报销”其实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它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主要针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的支付。 大病保险对病种无限制。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保障。

3.5.2 门诊慢特病

3.6 转移和合并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医保关系转移到其他城市,它的缴费年限也是累积的,不会因为断缴而清零,也不会因为换城市而受到影响。

3.6.1转移步骤

  1.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查询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
  2. 认真阅读《转移接续转出业务事项告知承诺书》后点击【确认】;
  3. 点击【提交申请】;
  4. 界面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选择【下载打印】,点击【保存】。

3.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7.1 缴费

  • 3.7.1.1 缴费时间

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10月至12月之间(个别地区会延长到次年2月底),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在征缴期内每月的1-25日之间缴费。25日下午5:30至当月月底是封账期,不能缴费。

  • 3.7.1.2 补缴

  • 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补缴的,在这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这就意味着职工医疗保险的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补缴,属于连续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缴费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六个月之内的,允许补缴,但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通过补缴以后缴费年限计算为连续缴费年限;
  • 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就不能补缴了,只能作为重新缴费,但重新缴费以后的缴费年限和以前的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 部分地区政策显示,连续缴费超过5年的,自第6年起,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
  • 3.7.1.3 断缴

如果在征缴期内不交医保,可能会有如下影响:

  • 以今年为例,如果不交2021年的医保费用,那么如果在2021年遇到需要住院的情况,要么只能自费,要么补缴了2021年的医保费之后才能报销。补缴的话,不但需要缴纳2021年医保费用及长期护理费,连同财政补贴的550元,也需要您自掏腰包(是不是有些不划算)。
  • 同时,国家正在推行的门诊报销政策(部分地市已出台)也无法享受。
  • 如发生连续断交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能需要降低报销比例后进行报销,如累计不缴费年限过多,可能不予报销。
  •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
  • 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足额补缴欠缴的医保费后,视为连续缴费,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
  •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视为初次参保,等待期(6个月)重新计算,自重新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3.7.2 补贴

  • 3.7.2.1 特殊人群补贴

1、特殊人群包括

  1. 重度残疾人。即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残疾人及四级以上残疾军人;
  2. 贫困人员。即具有本地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人口和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
  3. 部分地区的独生子女、双女户、高龄老人等也作为特殊人群。

2、特殊人群缴费比例

有些需要缴纳部分,有些不用缴纳,具体咨询参保地相关部门。如果在社保医保部门登记为了特殊人群,且在缴费页面提示特殊人群或0档次,那么就可以不用缴费;如果没有提示特殊人群或0档次,需要联系医保部门核实信息状态。

重要提示: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缴费人群,需要在登记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在医保登记审核通过后才可以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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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医保待遇(Z2021)

  • 3.7.3.1 起付标准

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15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县、区属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市属及其他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转外医疗机构3000元。每次住院均扣除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县、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得低于300元。

  • 3.7.3.2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95%,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县、区属二级医疗机构80%,市属及其他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转外医疗机构55%。

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助: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因产后并发症等产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7.4 领取政策

  • 3.7.4.1 领取条件

在退休前男性交满25-30年,女性退休前交满20-25年,退休后可以免费享受。如果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费用,然后才可以免费享受。

  • 3.7.4.2 领取条件(北京)

北京女性20年,男性25年。

3.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Q:医保异地转移时个人账户的余额会转移吗?

A: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共同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在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转入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也就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将外省市缴费年限转入新参保地时,如果其医保个人账户有剩余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将并入新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3.9 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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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育保险

4.1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2020-01)

以前很多地方都不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这也是让人最值得争议的地方,不过好在2019年国家就推动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未来,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五、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六、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Q:失业保险可以领多久?

A: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七、公积金

7.1 公积金缴费

7.1.1 缴费时间

公积金一般规定的时间是每月发工资后的5个工作日内内缴纳到公积金账户。

7.1.2 缴费基数

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构成或者本市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确定)。

7.1.3 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是“单位+个人”部分合计的,具体范围是单边5%到12%,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均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12%。如果计算合计的话,则缴纳比例是10%至24%之间。

7.1.4 补缴

可以补缴,但是补交只能由单位缴纳,个人是不能补缴的。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① 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② 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

7.2 公积金转移接续

7.2.1 转接

公积金转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公积金转移后年限也是累积的。转移公积金后只要公积金无断交的情况出现就算是连续缴存。

7.2.2 合并

Q:住房公积金在不同城市可以开两个账户吗?

A:可以,现在国家公积金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故如果在不同省份工作的话,就会涉及到重新开立公积金账户的问题,所以一个身份证号可以在不同城市拥有两个公积金账户。

7.3 公积金提取

7.3.1 提取条件

非京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7.3.2 提取流程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gj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提示: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公积金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选择你要办理的提取事项(如租房提取选择第 8 项;如全额购房选择第 6 项;如贷款购房选择第 7 项),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银行卡号,将需要填写的内容补充齐全。

3、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 在页面下方“网上可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5、上交材料

以上步骤完成后,请最晚于当月 10 号之前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购房,同时携带购房提取的其他材料)交给单位,办理完成后会及时邮件通知。

7.3.3 提取的影响

1、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公积金余额的10到20倍,所以客户提取公积金以后就会影响到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对于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客户来说影响比较大。不过客户公积金账户里面本身就有很多的资金,按规定已经完全能够满足以后的贷款需求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还是可以适当的提取一部分公积金来减轻自己的压力。

2、影响公积金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比如说如果用户使用租房的理由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两年内用户都无法对公积金再次办理租房提取。另外公积金每年提取次数也是有限制的,客户不能重复多次的提取公积金,所以在决定要提取公积金以前,客户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尽量将需要的资金按规定一次提取到位。

3、影响二套房的认定

名下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可以认定为二套房,会直接导致办理房贷时的首付比例增加。如果被认定是二套房了,还可能会导致客户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减少,贷款利率也会增加,客户在买房的时候压力会更大。

4、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客户提取公积金以后,如果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过低,那么在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面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会影响客户的买房计划。如果客户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了,那就意味着在接下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客户如果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计划,那么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就要谨慎一些。

5、对开展信用贷款有影响

有一些平台推出的个人信用贷款产品对于公积金可能会有要求,如果客户将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可能会导致公积金账户被封存,这种情况下在申请某些贷款的时候会被平台直接拒贷。

7.4 公积金贷款

Q:公积金贷款就是公积金还款吗?

A:公积金贷款不一定是使用公积金进行还款。公积金贷款的含义是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申请条件,申请通过以后,借款人需要每个月进行还款。至于进行还款的钱是不是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没有特别的规定,借款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进行还款,也可以把借款人银行卡里的钱转到还款的银行卡里进行还款。

Q: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A: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之后是可以再提取公积金的。但是需要在用户每月还款之后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的情况下,用户才能提取公积金贷款。如果在还款之后公积金账户里面就没有余额的话,则无法提取公积金。

7.4.1 商贷转公贷

如果你是第一套住房的话,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比商业贷款利息低一个百分点,但必须是你取得房产证之后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7.4.2 异地公积金贷款

换工作到异地,涉及到异地贷款问题。比如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在深圳市内购买住房,如果你想用深圳的公积金去买老家的房,那就得咨询老家的公积金中心,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要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目前并非所有城市都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如果要在其他城市常驻工作,并且买房,可能就得把公积金转移到那个城市。

7.4.3 贷款额度计算

一般可贷多少钱,取决于你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额的n倍,这里的n,各地规定不一,比如上海目前是15倍,我市目前是20倍(最高限额80万)。如果暂时没有买房的需求,公积金还可以选择提取一部分出来,但如果取出太多,以上海为例,可能账户余额的15倍会低于上海贷款最高限额。所以,如果要取出公积金,也得保证余额的15倍至少高于当地最高限额50万。剩下的,能取就取出来吧。

八、补充医疗保险

8.1 补充医疗报销蓝卡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以下简称报销蓝卡)是“拥军惠军健康守护计划”中的一项针对社保内和社保外医药报销的强有力的补充服务,由中国太平主承保,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共保的公益保险服务产品,针对目录内提供社保内、外药品,指定医院、药店的补充药品报销服务。让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8.1.1 蓝卡申领

注意:2021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成功的用户于2022年4月25日进行二次申领,申领微信必须使用纸质版备案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的微信。

8.1.2 蓝卡激活

注意:通过核实后统一于2022年4月25日生效。如因退役军人未登记相关信息系统而导致身份核实未通过的,需要在2022年5月20日前,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录入身份信息,并提供第二次再核实机会,通过核实后统一于2022年5月25日生效。

8.1.3 服务公众号

中网健康公众号

8.1.4 一些问题

1、卡具体服务

(1)院内用药。针对在指定医院门诊发生的部分常见慢病,且在指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充报销;
(2)药店购药。针对在指定合作线下药店,符合指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3)线上互联网医院及线上购药平台。针对发生在指定线上互联网医院及线上购药平台的目录内购药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此模式药品目录覆盖最全面,可线上问诊和开药,并支持送药到家(配送范围内)。
具体相关医院、药店、线上医药机构及药品目录,激活生效前将统一进行公示。

2、生过病的可以领取补充医药报销蓝卡吗

对于已经生病的人群也是可以领取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的。

3、没有社保可以报销吗

没有社保也可以报销的。

4、医药报销蓝卡是由哪个机构提供的

由中国太平主承、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三家保险单位共保。

5、补充医药报销蓝卡只限于门诊用药吗

不只限于门诊用药,在“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目录,可享受所有指定医院、指定药店的购药补充报销。

6、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保障期限是多久

保障期限为一年,一年激活一次。

7、补充医药报销蓝卡药品报销有次数限制吗

指定目录内用药,每次报销额度最高300元,年度最高报销100次。如线上领取时填写定向用药(已患疾病范围用药),则年度最高报销150次。

8、买完药如何获取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的报销款

购药完成,上传相关票据,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会打到您填写信息时预留的本人名下银行卡号里。

9、此蓝卡以后是否免费

本产品是一款带有公益性质的保险产品,由央企保险公司主承并捐赠、爱心药企主动让利、有关社会公益组织捐赠支持、有关互联网平台提供免费服务,是在国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关爱退役军人的形势下,多方社会力量合力关爱退役军人的积极尝试和具体成果。本次“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有效期为一年,自激活日起计算,有效期内不收费。2022年产品试运行期间,将动员吸引更多相关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原则上运行良好的基础上,成功申领的用户可在产品存续有效期间享受免费,具体以后期正式公示为准。

10、“报销蓝卡”怎么查询是否办理成功

关注“中网健康”公众号后,您可在服务中心——个人中心——我的保单中进行查询。

11、《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第二年收费吗

本产品是一款公益保险产品,在保证2022年试运行阶段项目运行良好,2021年申请成功的用户可在产品存续期间享受长期免费。

12、退役军人领取成功后是不是所有家属都能享受报销服务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是以一人一卡的形式发放,需每人通过微信关注《中网健康》公众号进行领取,未领取的家属,无法享受报销服务。

13、领取医药报销蓝卡之后,在哪些地方购药可以报销

蓝卡激活生效后,在指定医院、指定线上互联网医疗机构、线上医药平台和指定线下药店购买指定目录内的药品即可报销。

14、报销额度是每个人的额度还是每个家庭的额度

蓝卡采用一人一卡制,单次最高报销额度和次数是针对每个人的,不按照家庭统计。但使用范围是限定在指定的线下医院、指定的线上互联网医疗机构、指定线下药店,发生的指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15、三家保险公司共保出险时找谁报销

统一为线上报销方式,保障生效后,您可直接在《中网健康》公众号,进入《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保单,点击申请报销,按要求上传资料后即可申请线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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